2009年10月18日 星期日

17 Oct 09 Late Cancel vs No Show

NO SHOW: 約了課沒取消,也沒出現
LATE CANCEL: 在課程開始前兩小時內取消,如7:00的課如果在5:00之前取消就是一般取消,但只要在5:01之後取消的都是LATE CANCEL

最近PURE的預約制度又作了一點修改,主要的差別在於以前的LATE CANCEL取消了預約,可以把位子讓出來,也許讓現場後補的人多一些機會補到位子,至少,打了電話取消,給別人多一個上課的機會,所以處置方式與NO SHOW沒有同罰;

但從現在開始,即使是LATE CANCEL,跟NO SHOW的處罰是一樣的,一個月內不管是兩者哪種情況LATE CANCEL或NO SHOW,只要累積三次後該會員的帳號會被鎖住不能用網路或是電話預約課程,想上課?請自己到現場排位子

會員觀點
1. No Show跟Late Cancel的處罰應該要有所區別,否則Late Cancel已經沒有意義,會員無需取消直接No Show,這樣就可以把Late Cancel給廢了,只要沒在兩小時之前取消就叫作No Show吧,因為對於館內的定義是一樣的
2. 政策的實施應該是要鼓勵守規定的人或是規範大家遵守規定而不是懲罰不遵守規定的人,為了懲罰沒有取消的連有打電話取消的一起受累,這實在不是一個很人性的作法
3. 瑜珈的思想是提倡善念及正向思考,瑜珈館的公司文化是否也應徹底實踐瑜珈哲學,若否,則又怎能獲得會員的認同?

業務人員說法
這是公司的政策,已經多次爭取但溝通無效


瑜珈館立場
1. 已從原本一定要四小時前取消改成只要兩小時,會如此實施也是為了貫徹瑜珈哲學 ,在無法享用時,提早分享給其他的愛好者
2. 之所以會如此規定也是因為大部份的會員都覺得太晚通知後補,而唯有如此才能讓大部份的會員來得及在兩個小時內趕到會館來上課
3. 目前實施以來已經有所改善而成果顯著,更堅定此政策的方向正確並需持之以恆,業務人員若遇會員抱怨不滿而提出退會籍之要求,則與以配合辦理

結論

瑜珈館只考慮到本身管理上的便利,凡未於兩小時之前把位子讓出來者即需等同未取消者受罰,考量有欠周全及人性化

對於會員來說,如果可以早取消也不用在開課前兩小時再決定不上課,會在兩小時內突然無法如期出席,有難言之隱或突發狀況;然而瑜珈館在制定規定時未能設身處地的考量消費者立場及需求,只求自己管理方便或以需提早通知後補當作大多數人的需求,實屬遺憾

任何政策的制定雖必有未盡人意之處,也一定會遇到相當的阻力與反彈,但若可以於可考量的範圍內力求合理及周全,同時兼顧人性及符合大多數人之實際需求,才是管理的精髓,企業也才能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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